今天单位的人事部,让我开个家庭居住证明,大概是报交通费用的。说随便找居委会或者户口所在地有关部门开个证明,盖个章就行。
我带着第2代身份证跑到居委会,说明来意。外面的工作人员说可以开,让我去找那主任。但那主任就是不开,说要我到户口所在公司,开个证明,他们盖个章就行了。我说你给我开个现居住地的证明,不要户口所在地的,他说不行。我又说,你看我这身份证上写着地址的,你给我照这个地址开下就行了,身份证这么强有利证据,他还是不开,还说了句谁知道你这是真的假的啊。下午,户口所在公司开了一个证明,没去居委会直接拿到单位去了,也能用。